聖經・和合本(1919)
以賽亞書 第 61 章
1
主耶和華的靈在我身上;
因為耶和華用膏膏我,
叫我傳好信息給謙卑的人,
差遣我醫好傷心的人,
報告被擄的得釋放,
被囚的出[監牢];
2
報告耶和華的恩年,
和我們上帝報仇的日子;
安慰一切悲哀的人,
3
賜華冠與錫安悲哀的人,代替灰塵;
喜樂油代替悲哀;
讚美衣代替憂傷之靈;
使他們稱為「公義樹」,
是耶和華所栽的,叫他得榮耀。
4
他們必修造已久的荒場,
建立先前淒涼之處,
重修歷代荒涼之城。
5
那時,外人必起來牧放你們的羊群;
外邦人必作你們耕種田地的,
修理葡萄園的。
6
你們倒要稱為耶和華的祭司;
人必稱你們為我們上帝的僕役。
你們必吃用列國的財物,
因得他們的榮耀自誇。
7
你們[必得]加倍[的好處],代替所受的羞辱;
分中所得的喜樂,必代替所受的凌辱。
在境內必得加倍[的產業];
永遠之樂必歸與你們。
8
因為我-耶和華喜愛公平,
恨惡搶奪和罪孽;
我要憑誠實施行報應,
並要與我的百姓立永約。
9
他們的後裔必在列國中被人認識;
他們的子孫在眾民中也是如此。
凡看見他們的必認他們是耶和華賜福的後裔。
10
我因耶和華大大歡喜;
我的心靠上帝快樂。
因他以拯救為衣給我穿上,
以公義為袍給我披上,
好像新郎戴上華冠,
又像新婦佩戴妝飾。
11
田地怎樣使百穀發芽,
園子怎樣使所種的發生,
主耶和華必照樣
使公義和讚美在萬民中發出。
本文取自 midvash/bible-data 的 cuv(1919 和合本)・授權:公共領域(和合本 1919 年出版;依台灣著作權法第 33 條,法人著作於公開發表後五十年屆滿。)